根据《“华丰奖学金”捐赠协议》,经招生办公室推荐,教育发展基金会材料审核及捐赠方审定,确定李思涵等1位本科生拟获2024年“芳晖奖学金”,现将拟获奖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于2024年12月3日 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反映,电子邮箱:foundation@gtiit.edu.cn。
根据《“华丰奖学金”捐赠协议》,经招生办公室推荐,教育发展基金会材料审核及捐赠方审定,确定李思涵等1位本科生拟获2024年“芳晖奖学金”,现将拟获奖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于2024年12月3日 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反映,电子邮箱:foundation@gtii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