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04 – GTIIT Confidentiality Commitment Letter

013 – GTIIT保密承诺书 – 1215 013 – Confidential Commitment Letter – 1215 使用说明: 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相关雇员入职或访客入校时,如有需要应签订保密承诺书。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教职员工、本科生、研究生、博士后和来校进行科研活动的访客。 退休、退职、离职、离岗创业、调动工作或毕业离校的师生员工,参与科研合作的外单位派入人员,在离开学校前,须将在校期间从事研究工作的全部技术资料、实验设备、样品或产品等交还学校,如有需要应签署保密承诺书。 凡参加我校承担的主要科技项目的师生员工和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调离学校或毕业离校,必须签署保密承诺书。 下载附件:013 – GTIIT保密承诺书 – 1215 Download File: 013- GTIIT Confidential Commitment Letter – 1215 Download File

C09 – GTIIT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on Collaboration (MOU)

C09 – GTIIT战略合作协议 – 1030 使用说明: 本协议适用于外部企业、地方政府机构等组织与我校达成战略合作。该协议为双方进行长期合作的战略性指导性文件,为意向文件,不具有法律强制约束效力,不产生各方间的法律义务。对于后续实质性合作内容,需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下载附件:C09 – GTIIT战略合作协议 – 1030 Download File

GTIIT Patent Agent Pool

Patent Agent Pool 专利代理机构池 At present, GTIIT selection criteria of patent agency as follows: Patent agencies derived from prestigious universities; Vice president unit of first-tier city patent Agency Association (Guangzhou, Shenzhen) or five-star unit (Beijing); Professor long-term cooperation recognized patent… Read More

C07 – GTIIT Faculty Part-Time Work Agreement (AAO Procedure)

C07 – GTIIT教职员工创业兼职协议 – 0706 C07 – GTIIT Faculty Part-Time Work Agreement – 0706 使用说明: 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在职教职工若涉及初创公司确立、创业兼职等活动,需要先向科创中心报备,确保知识产权相关事宜设计妥当,审批通过后使用该模板申请学术人力资源办公室盖章”   Instructions: GTIIT faculties who are involved in entrepreneurship activities such as establishment of start-up companies and part-time entrepreneurship, shall report to GTEC to… Read More

GTIIT Horizontal Research Fund Management Measures(Trial) (RIGS Procedure)

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 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以下信息引用自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科研处) 第一章 总则[1]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以下简称“广以”)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和使用,提升学校科技服务社会能力,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 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试行)》(粤委办〔2017〕13 号)、 《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 号) 《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9〕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横向科研项目是指学校与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行政机构通过签订技术委托、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移转让等合同方式承担的各类非财政拨款性质经费科研项目(以下简称“横向项目”),由科研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根据经费来源性质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  横向项目按照合同制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凡以学校名义取得的各类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均纳为学校收入,拨入学校账户由校财务部门统一立项管理,专款专用。  第二章 管理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 第五条  校长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承担领导责任,常务副校长和分管校领导在各自职务权责范围内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学校财务部、科研管理部门、学术人力资源办公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等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第六条  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对横向科研项目的合同审查、监督以及成果鉴定、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等工作进行管理。 第七条  财务处负责横向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合同和财经法规使用经费及时处理科研经费的入账和收支核算等有关工作。 第八条  各系(学科,中心)应根据本单位横向项目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资源,为项目的执行提供条件保障,并对项目经费使用承担监管责任。 第九条  项目负责人是横向科研经费预算编制和使用的直接负责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文件以及合同规定,开展科学研究,认真履行合同。 第十条  横向项目需要第三方或多边合作的,需在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合作单位、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经费分配、知识产权、违约责任等事项。 第三章 经费管理 第十一条  项目负责人是横向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责任。 第十二条  合作单位要求或合同约定需要编制预算的,按合同经费预算执行;项目合同中没有经费预算的,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编制经费预算,并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校领导审批后报送项目委托或和合作单位。  第十三条 … Read More

C05 & C06 – GTIIT Collaboration Agreement for Joint Project Application

C05 & C06 – 联合项目申请合作协议 – 0904 C05-GTIIT标准专项资金联合申请协议 使用说明: 适用于与外部机构联合申请纵向基金时,向科技局等递交的联合申请协议。此协议一般在项目申请完毕后作废,转而执行006-GTTIIT标准专项资金合作协议。 下载附件:C05-GTIIT标准专项资金联合申请协议 – 0904 Download File C06-GTTIIT标准专项资金合作协议 使用说明: 适用于与外部机构联合申请纵向基金时,与合作单位签署的实质性合作协议。此协议与005-GTIIT标准专项资金联合申请协议搭配使用。 下载附件:C06-GTTIIT标准专项资金合作协议 – 0713 Download File

F01 – GTIIT Invention Disclosure Form (IDF)

F01 – 专利技术披露表 – 1102 F01 – GTIIT Invention Disclosure Form (IDF)  – 1102 技术披露表IDF是申请人提供给GTIIT  IP Committee的专利申请资料,该交底书用于发明人所在团队及学院对科技成果职务属性、申请意向进行审查确认。审批通过后会成为专利代理公司撰写申请文件的基础材料。 【注意】根据GTIIT专利申请流程,完成此表格之后,请遵循以下步骤: 修改IDF文件名为: PI 姓名-IDF- 发明名称- 日期 (如20230101); 将IDF发送至知识产权专员 dee.chen@gtiit.edu.cn,邮件主题为 “PI姓名- IDF-专利申请-(若有补充信息)” 。 The Invention disclosure form (IDF) is the patent application material provided… Read More

C02 – GTIIT Technical Service Contract

C02-技术服务标准合同 – 1030 使用说明: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合同标的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项目。 履行方式是完成约定的专业技术工作。 工作成果有具体的质量和数量指标。 技术服务一般不产生IP 注意:技术服务合同不直接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下载附件:C02 – GTIIT技术服务标准合同 – 1030 Download File 若合同使用非GTIIT标准合同模板,请在提交GTEC审核时同步提供英文翻译件,谢谢!

C01 – GTIIT Industry Collaboration Agreement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ntract)

C01 – GTIIT产学研合作协议(技术开发合同) – 0328 使用说明: GTIIT产学研合作协议即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具有创新性,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技术创新的内容 内容是进行研究开发工作 注意: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经过认定登记后,可直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免征增值税。注意合同金额请勿增加“包税”字样,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会导致合同无法免税。在同一合同中,与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服务可以同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如有疑问,请联系GTEC。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温馨提示: 技术合同签订后,合同需要进行认定登记,请项目负责人务必在请章时将备案所需材料准备齐全,一并发到 jinglin.chen@gtiit.edu.cn,由科创中心进行处理。 申请所需材料: 技术方案(GTEC处理公章) 项目费用清单(盖公章及财务章,GTEC处理盖章) 买方及合同信息 下载附件:C01 – GTIIT产学研合作标准协议 – 0328 Download File 若合同使用非GTIIT标准合同模板,请在提交GTEC审核时同步提供英文翻译件,谢谢!